虽然约定了6个月的借款期限,可刚过了两个星期,小蓉又被带到了鑫哲公司,再次以偿还欠款为名签订了500万元的借款合同。
最近,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局副局长张有德先生发表了以我为主人公的严重失实的两篇文章。一篇于2006年8月21日刊发于《中国民航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另一篇于2006年9月16日刊发在《天津日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张有德先生发表这两篇文章前后没有与我进行任何联系。张文中几乎所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下面我只挑选一小部分内容做一说明。
《新华微评:“迟来的道歉”给抄袭者敲响警钟》何小平说,1992年来重庆,她先在临江门舅舅家住了一晚,是舅舅给了她那张捡来的身份证,还给她出了做保姆拐孩子的主意。但舅舅十多年前去世之后,她跟舅舅一家就失去了联系,也忘了他家的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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