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控方指古思尧违反《香港法例》第116号《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保护国旗、国徽”,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
律师李国桐认为,对于盗窃法院扣押车辆的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
《发改委:抓典型案例助“银发族”跨越“数字鸿沟”》童小军不太赞成由施暴的被告人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她认为,性侵对儿童的精神或心理伤害很大,这种伤害不能弥补,“并且会让施暴者觉得我已经赔偿你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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